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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洪正達/高雄報導
屏東縣來義鄉鴛鴦瀑布12日驚傳2男參加溯溪團溺斃,事後檢警調查在場人員身份時,赫然發現其中的曾姓男子在高雄市消防局擔任中隊長,對於同仁「明知故犯」消防局在13日作出懲處,將曾姓中隊長記過並調離主管職。
▲溯溪團2男溺斃意外爆出其他成員中有高市消防局中隊長,隨後遭到記過調職。(圖/翻攝畫面)
消防局指出,曾姓中隊長昨12日申請個人休假,與同妻子前往屏東縣來義鄉鴛鴦瀑布參加揪團溯溪活動(共10人),有關違反中央防疫相關規範部分,已由屏東縣警方及相關單位偵辦中。
消防局強調,曾姓同仁身為第一線防疫人員,且擔任幹部,明知故犯,違反國家重要防疫政策,消防局第一時間獲知訊息後,立即進行內部查處屬實,改調非主管職務,13日上午召開考績委員會,決議記過1次,給予當事人嚴厲處分,以示警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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