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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訊息由展晟照明集團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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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晟照明集團 (以下簡稱「展晟」)於去年十一月接到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(以下簡稱「億光」) 之起訴狀,內容主張我司照明產品內使用之LED晶片,落入億光三項發明專利之範圍。

展晟為立基於台灣的照明成品品牌商和通路商,並未涉入LED晶片設計製造和銷售,億光知之甚明。展晟雖已取得上游供應商及晶片製造商 (南韓三星,中國鴻利智滙集團,中國朗德萬斯)之不侵權聲明(保證),展晟仍然採取積極和嚴肅的態度面對,委任萬國法律事務所解析應對,並且積極配合司法程序進行,展晟已提出數百頁的答辯書狀,主張億光系爭專利無效且我司產品並未侵權。

因本件訴訟之本質,仍係源於LED晶片製造大廠間由來已久之爭端,亦即相關LED零件是否侵權,為此,我司已經依法對利害相關人 (成品製造商和晶片廠商) 告知訴訟,以回歸釐清LED晶片侵權與否之最根本事實。然億光竟一反常理,於程序上表明拒絕成品製造商和世界上其他晶片大廠參加訴訟,億光顯然僅對於施壓展晟(包含其下游經銷商)有意願,卻對釐清技術上LED是否真正侵權反而不願探究,令人百思不解。

同時,展晟委託萬國法律事務所專利團隊解析,發現億光專利的國外對應案件,包括日本、歐洲、美國及中國之對應案,或已被核駁審定、撤回、或獲准的專利範圍相較於系爭專利已經大幅度限縮。展晟也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舉發億光相關專利無效,提供文件資訊充分,超過千頁,包含其他人對億光系爭專利提出之舉發案件,至少已高達十八件,這部分也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理中。但億光卻以相對緩慢之速度,分多次微幅修正專利,即至目前,距離舉發提出已經歷經數月,卻仍未對全部的舉發案件完整提出答辯,身為主張專利的權利人,為何以相對慢調的反應來應對舉發案件?是否刻意為之?好持續施壓身為本土中小企業的展晟(及其下游經銷商)?亦令人百思不解。

然而,本專利訴訟案才將要開庭、舉發案尚未進入實體審查之際,億光竟再度以另案方式,向我司提告新的訴訟案,金額仍達億元,本次所選擇所謂「侵權品項」,仍係包含於第一宗訴訟中之部分品項,億光一而再以巨額金額訴訟提告展晟,若說不是利用訴訟及舉發,試圖施壓展晟逼其就範,何人能信?

不僅如此,億光在這段期間,還另起訴三家展晟的地區型小型零售經銷商,合計求償高達三千萬。通常大廠間之專利爭端(尤其這類高科技LED專利爭端),大家都知道小型零售商(地區水電行)不可能有能力判斷,他們也不會有故意侵害專利權的意思,而相較於億光其資本額及營業金額更是巨大差異,億光卻不願待法院究明事實,急著對小型零售經銷商提告,勢必知悉這些被告資源有限,刻意施壓造成其恐慌屈服之意圖,實屬不言可喻。

尤其,億光更發出近八十封警告函給全台各區域之小型零售商,揚言必須下架舞光商品,否則有被提告的風險。在警告函中,億光電子多次使用「懲罰性賠償金」、「高額訴訟費用」,法院會要求「提出商業帳簿及文件」…等法條上所無字眼或片段不完整訊息,使經銷商難以辨識實在性,並造成經銷商恐懼及擔憂營運,藉以斷絕與展晟正常往來,億光影響台灣照明產業市場公平秩序的行為,實屬甚為明確,對此,展晟已收集相關證據,於六月十九日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。

展晟三十幾年來立足於台灣,深耕照明產業,努力且優化產品品質。逢此專利訴訟挑戰,我們積極配合司法審理,同時決心捍衛台灣照明市場公平交易的市場秩序。在智財局舉發案和法院的判決未定前,經銷商之營運生存權需要保障!期望公平交易委員會能正視大廠挾資源及繁瑣程序,施壓我國重要的中小企業的情況,對於此一極致的案例,及時依法遏止,以維護競爭秩序,讓相關專利權爭議得以真正回歸正常法定程序處理。